鏟除“百噸王”不能只讓司機一人“受罰”
記者從市交通執(zhí)法支隊獲悉,從5月份至10月份,我市將深入開展“百噸王”貨車專項治理工作,堅決打擊“百噸王”貨車等嚴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行為。
(《安慶晚報》5月9日)
超載超限現(xiàn)象如同隱藏在道路上的“定時炸彈”,嚴重威脅著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公路基礎設施的正常運行。統(tǒng)計表明,70%的道路交通事故與貨車有關,其中70%的事故是由超限超載引起的。這一次,我市開展專項行動,“劍”指“百噸王”這個馬路“超級殺手”,其重要性、緊迫性不言而喻。
說起“百噸王”貨運,司機往往成為眾矢之的。不錯,司機作為運輸任務的執(zhí)行者,為了獲取更多收入,不惜鋌而走險,通過嚴重超載來增加運載量,面臨罰款、扣分甚至吊銷駕照等處罰,實屬罪有應得。然而,車輛超載運輸甚至誕生“百噸王”絕非司機單方面的責任,這一社會問題背后,是畸形的利益鏈條、不完善的監(jiān)管體系與不合理的行業(yè)生態(tài)共同作用的結果。
礦山、工廠、貨運站等貨物裝載源頭,本應是遏制超載的第一道防線,但一些源頭企業(yè)為追求短期利益,無視法律法規(guī),默許甚至協(xié)助車輛超載。車輸所屬運輸企業(yè)為了盡快履行運輸合同,既不稱重也不檢查,放任司機隨意超載……為此,必須嚴格落實源頭治超管理規(guī)章制度,對政府公布的重點源頭企業(yè)安裝使用稱重設備并接入平臺監(jiān)管系統(tǒng),實行人防+技防全方位全天候監(jiān)管。
一旦查獲“百噸王”等超限運輸行為,要堅持責任倒查,嚴格落實“一超四罰”,除了依法對貨物運輸車輛、車輛駕駛人進行處罰外,同時對貨物源頭單位和貨物運輸企業(yè)實施追蹤查處,讓他們也來為“百噸王”運輸付出代價。試想一下,如果貨物運輸源頭單位切實負起了貨源單位責任,那么超載運輸車輛根本出不了廠;如果貨物運輸經營者都按規(guī)定誠信規(guī)范經營,貨運司機師傅大可不必冒超載運輸?shù)碾U,更談不上仍有少數(shù)“百噸王”車輛在路面上招搖過市了。
安全隱患不能不管,生命財產不能無視。鏟除“百噸王”,我們不能僅讓司機一人為之“買單”,而應注重源頭管控,讓“一超四罰”成為嚴打“百噸王”的“利劍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