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故撥打報警電話30余次 男子被處罰
110報警電話是打擊違法犯罪和救助群眾的“生命熱線”,無論黑夜白晝,110接警員24小時在崗在位,時刻守護這條“生命通道”。但總有一些人,無故惡意撥打110。
8月7日凌晨2點至4點之間,在太湖縣寺前鎮趙樸初公園附近,汪某某使用手機先后撥打110報警電話、119火警電話、寺前派出所值班電話30余次,撥通電話后不與接警員交流。汪某某的行為不僅嚴重擾亂了公安機關正常接處警工作程序,也擠占了“110”“119”警務資源。
經公安機關調查,汪某某系酒后為了尋求刺激,無故惡意撥打報警電話。目前,汪某某被太湖縣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。
警方提醒:報警電話即是求助熱線,也是關鍵時刻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生命線,惡意撥打報警電話等行為嚴重滋擾公安機關工作秩序,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絕不姑息。虛假警情會占用有限的公共資源,浪費警力,甚至可能讓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失去獲救機會。惡意報警將承擔法律后果。
通過多次撥打報警電話、騷擾辱罵接警員等方式擾亂110正常工作秩序的,屬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的“擾亂單位秩序”違法行為,公安機關可給予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較重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。
撥打110謊報險情或警情的,屬于該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的“謊報險情”或“謊報警情”違法行為,公安機關可給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較輕的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。構成犯罪的,還需承擔相應刑事責任。